老城区教育体育局

日期:2024-02-01作者:

一、基本情况

老城区教育体育局,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有关教育政策、指示,开展依法治教;统筹协调全区各类教育协调和谐发展。局机关内设办公室、人事办、少先总队幼教中心、财务室督导室、基教办、教师发展中心、学生资助与健康管理中心、基建办、安全及校外培训监管工作办公室全民健身中心部门。下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8其中小学12所(含1所民办)初中5(含九年一贯制学校2),培智学校1所注册幼儿园41

二、单位领导

局党组书记、局长 :刘春苗 主持教体局全面工作。

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王海毅 分管办公室、人事办、少先总队幼教中心、财务室等部门。

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张黎彬  分管督导室、基教办、教师发展中心、分管学生资助与健康管理中心等部门。

副局长史银圈  分管基建办、安全及校外培训监管工作办公室全民健身中心等部门

三、主要职责

(一)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和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,起草有关教育和体育的地方性法规、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;负责教育、体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。

(二)在全区教系统坚持党的领导、加强党的建设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;统筹全区教育工作的总体布局并负责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;拟订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,并组织实施;推进全区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。

(三)负责全区基础教育、特殊教育和学前教育的统筹规划、协调管理;研究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;指导全区教育教学改革;审批和管理社会力量办学;负责全区教育和体育信息的统计工作。

(四)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和教育费附加;参与拟定教育基建投资和教育经费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;负责教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;负责国内外对我区教育体育援助、捐赠的协调服务工作。

(五)负责全区基础教育、特殊教育和学前教育工作;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;督促落实初等教育学校和学前教育场所(均含社会力量举办学校)设置标准、教学基本要求、教学基本条件;组织审定基础教育教学的地方性教材和补充教材(读本)。

(六)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,组织对初等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;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、质量的监测工作。

(七)指导以质量为导向的学前教育发展与改革,落实学前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。

(八)领导全区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招生工作;制定区属中小学、幼儿园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
 (九)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思想政治、意识形态工作,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、体育、卫生、艺术教育、劳动教育、国防教育和教育社团工作;指导全区教育系统落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;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与信访工作。

(十)主管全区教师工作。负责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;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有关干部管理工作;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全区学校的人事管理和编制管理工作;负责教系统的表彰奖励;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;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;指导全区教系统人才队伍建设。

(十一)负责全区教系统的教学研究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工作。

(十二)负责区属学校的基本建设、修缮和学校布点增设、撤销等事项;组织落实图书资料、实验室、电教室的建设工作。

(十三)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、政策;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。

(十四)组织指导全区教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。

(十五)组织制定全区体育竞赛制度、计划;组织参加国内外、省级、市级重大体育比赛,组织举办区运会及全区性体育比赛。

(十六)推行全民健身计划,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,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。

(十七)拟订全区体育产业政策,推进全区体育产业发展;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,指导全区体育市场管理,依法开展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。

(十八)指导全区体育宣传,负责体育外事有关工作。

(十九)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体育社团。

(二十)完成区委、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办公地址:位于区委办公大楼5楼

联系电话:0379-65250181

办公时间(工作日):夏季8:30-12:00,15:00-18:30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冬季8:30-12:00,14:30-18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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